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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丨春节将至,年味渐浓~这份“禁燃禁放”提醒请您收好!

发布时间:2026-02-14 10:28:25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0

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家家户户都沉浸在团圆和喜庆之中。在享受温馨节日的同时,也别忘了——平安、环保同样重要哦!为此,我们特别整理了丹徒区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希望大家携手共创安宁、清新、安全的春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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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徒区禁放区域最新示意图)

北侧边界:由金润大道与茅以升路交叉口沿金润大道至金润大道与兴园路交叉口。

东侧边界:由金润大道与兴园路交叉口沿兴园路至兴园路与恒顺大道交叉口。

南侧边界:由兴园路与恒顺大道交叉口沿恒顺大道至宜城大道往南至001县道,沿001县道向西经扬溧高速涵洞接宜通西大道(在建)与夹湖路(在建)交叉口。

西侧边界:由宜通西大道(在建)与夹湖路(在建)交叉口沿夹湖路(在建)向北至长香路,沿长香路向西至东湾路交叉口向北至长风路向东至茅以升路向北至金润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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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空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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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氧化物的粉尘。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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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声,尤其是除夕之夜,连绵不断、如雷贯耳。燃放地区的噪声高达135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这种高强度的噪声对患有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的人来说,危害十分严重。



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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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和伤人事故。特别是秋冬季,在农村以及人口密集的城区,环境干燥,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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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含有纸张、化工原料等,燃放活动不仅造成资源大量浪费,还会消耗矿物资源和化工原料。



产生人力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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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带来严重的清理负担,占用大量的公共资源。



伤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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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劣质的烟花爆竹,容易造成人员伤亡,根据各医院的诊疗报告,每年春节期间都是烟花爆竹致伤的高发期,受害者大多被炸伤眼睛、脸部、手指等部位,严重的还会导致死亡。



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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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禁放规定,非法燃放、生产、销售、存储和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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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


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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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规定,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理念,主动维护城市安宁生活环境,树立文明新风。



积极宣传,从身边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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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讲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共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共识。



低碳环保,从身边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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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风尚,以更安全、更环保、更健康的生活方式,取代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共同引领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的生活新风尚。



珍爱生命,从安全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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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全的燃放行为,也是诱发安全事故的导火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屡见不鲜。我们不仅要从自身做起,还要劝阻、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共同呵护安宁祥和的生活环境。


烟花爆竹是特许商品

生产销售都要有相应资质

在未取得

烟花爆竹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

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安全隐患突出

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

一起来普法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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